2.服务可用性保证
- 轻云互联承诺一个服务周期内产品的服务可用性不低于 99.9%。
- 允许不可用时间 = ( 1 – 服务可用性承诺 )× 服务周期总时间 = ( 1–99.9% ) × 43200(分钟) = 43.2 (分钟)
- 如未达到上述可用性承诺,客户可以根据本协议第 3 条约定获得补偿。补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 轻云互联对数据中心网络基础设施或产品进行正常维护、升级所引起的短时服务中断。
补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轻云互联对数据中心网络基础设施或产品进行正常维护、升级所引起的短时服务中断。
客户自身原因导致的:
客户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客户自行操作或由客户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如客户在控制台对产品进行关机、重启、重装、卸载等操作引起;
由于客户所安装软件或者其他非恒创科技直接运营的第三方软件或者配置引起的产品报错;
由于客户违反《轻云互联服务条款》导致的服务被暂停或终止;
网络因素导致的:
任何轻云互联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客户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客户系统的实际上行或下行网络流量超出带宽最大允许值;
客户系统向外界发起网络攻击,或遭遇网络流量超出带宽最大允许的 DDoS 攻击。
不可抗力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台风、地震、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停电、罢工、动乱、战争、恐怖袭击、政府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颁布调整等。